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石油天然气接地设计规范,以及中石油接地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3.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油浸式变压器法兰用装静电跨接线。以下管道需要静电接地: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取静电接地措施。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
规范参考:SH30***-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第1条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米接地一次。
天然气长输管线需要接地,因为静电对于流动的气体来说,由于摩擦、流动等,会在管壁产生静电荷,这样需要及时将电荷导走,才安全,故需要进行接地处置。
1、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等。可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等。
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分输站基建工程及分输站天然气管道工艺安装等。分输站基建工程符合油气田和管道工程建筑设计规范SY-T0021-2008,分输站工艺安装符合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2—2000。
3、.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1、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了非导体储罐的静电接地应***用金属接地极或者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的要求。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接地极的数量、位置和布置等具体要求,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柴油罐要接地保护,是《石油化工静电设计规范》的规定。《石油化工静电设计规范》的2规定:“ 2 储罐 1 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必须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其中,规定了储罐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接地电阻测试应每年进行一次,并记录在案。同时,还规定了储罐的接地点应设置在储罐底部和侧壁上,每个接地点应至少设置两个接地体,以确保接地效果的可靠性。
4、金属注液管与固定管道、钢架等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其静电接地电阻应小于106Ω。非金属注液软管宜***用防静电材料制作。罐车的罐体、车体应与注液管系统以及栈台钢架等电位连接。
5、石油化工静电接地的固定设备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管道应设置支架以支撑管道的重量,支架应牢固,且间距不得超过规定范围。管道弯头管道布置需要转弯处,应***用弯头连接,弯头角度一般不超过90度,避免管道弯曲过大。
在进行管道安装时,需要合理布局管道线路,并确保管道线路的支撑牢固和稳定。一般来说,天然气管道应尽量避免出现弯曲和压扁现象。 焊接和连接 管道的焊接和连接是关键的环节。
材料选择:a. 天然气管道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管材,如钢管或塑料管。b. 管道连接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管道安装:a. 管道应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敷设,保证管道的走向和坡度符合要求。
1、粉尘管道静电跨接规定是,跨接电阻小于0.03欧姆,包括所有法兰螺栓连接部位,以及可能导电不连续的部位,如蝶阀二端,螺纹连接处等等。
2、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3、管道是钢管的,圆钢直径6mm跨接,单侧搭接长度大于等于36mm(圆钢直接的六倍),搭接双面施焊 管道是镀锌钢管的,多股铜芯黄绿护套线,用专用接地卡箍固定。
4、化工管道静电跨接规范是,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八十条规定,化工管道静电跨接规范如下: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
1、在市供气管线上或输气站内管线上的,一是防雷接地,二是防静电。在野外的长输管道是不接地的,因为有阴极保护,是严禁接地的。
2、天然气管道上安装接地线的作用是防雷接地、防静电。一般在野外的长输管道是不接地的,因为有阴极保护,是严禁接地的。输气管道由单根管子逐根连接组装起来的。现代的集气管道和输气管道是由钢管经电焊连接而成。
3、这是两个概念吧,静电接地是为了释放天然气运行时产生的静电,而阴阳极保护是防止天然气管线腐蚀的。
关于石油天然气接地设计规范和中石油接地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xpch.com/post/13009.html